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探索打造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决策部署,基于杭州大宗商品贸易发展实际,出台10项政策举措,推进大宗商品贸易高质量发展。
一 、推进大宗商品贸易产业发展
(一)支持发展大宗商品贸易。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超过1.3亿元,激励各区、县(市)支持大宗商品贸易,推动批发业持续稳定发展,并积极支持全市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建设 。
(二)积极引育大宗商品市场主体。支持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期现结合业务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相关服务商等做大做强,持续推进业务创新,推动企业稳存量、扩增量。市区联动,组建专业项目招引团队,用好总部经济等相关政策,瞄准全国大宗商品龙头企业,积极招引其总部、区域总部及采购销售、风险管理、金融结算、行业研究等功能性中心落户杭州。
(三)鼓励自贸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鼓励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内企业用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试点政策,积极发展大宗商品离岸贸易,提升全球套利能力。根据省级部门相关风险管理要求,加强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企业“应享尽享”。探索形成离岸贸易企业动态管理机制。
二 、做强大宗商品进出口
(一)稳定和引导大宗商品进口。鼓励扩大能源、原材料等大宗商品进口,支持大宗商品贸易企业优化全球供应链和进口渠道,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展会,促进进口市场多元化。进一步优化进口贸易结构,鼓励开展直接贸易,增强稳定进口的能力,引导有实力、有意向的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到具备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开展资源能源合作开发。
(二)提升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出口。鼓励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开展国际贸易,对大宗商品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保、境外参展给予一定支持,持续强化企业出口能力和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进出口超百亿元的大宗商品外贸龙头企业。
(三)提高大宗商品贸易企业认证覆盖率。深化与杭州海关的战略合作,积极摸排企业“经认证的经营者”(AEO) 认证需求,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海关AEO高级认证辅导培训。支持企业申请海关AEO高级认证,对2025年新认定和复核通过海关AEO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
三、提升大宗商品贸易金融服务
(一)促进大宗商品贸易跨境收支便利化。优化外汇便利化服务,深化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推广,提高跨境金融服务质量。鼓励金融机构基于电子贸易单据系统进行新型离岸贸易真实性核验。
(二)加强大宗商品融资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大宗商品贸易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丰富金融产品,开展“期货+保险+ 担保”的融资模式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在境内外首发上市。
四、优化大宗商品贸易产业生态
(一)支持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海外布局。支持大宗商品贸易企业设立海外基地、分支机构等,优化全球布局。为涉及海外纠纷的企业提供应对指导,相关企业参与“两反一保”等国际贸易案件应诉的,给予一定支持。基于重要战略物资供应链安全需要, 加强对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境外投资的备案服务。
(二)加强大宗商品人才培育。探索开展对大宗商品贸易企业的专项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人才授权认定支持。着力培养具备产品设计、交易、研究、风控、结算等专业技能的期现业务人才,以及懂贸易、懂产业、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
本政策举措自2025年1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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